“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同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,承担物业管理的保修责任。”即在正常使用下,房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:
1。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,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;
2。屋面防水工程、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、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,为5年;
3。供热与供冷系统,为2个采暖期、供冷期;
4。电气管线、给水排水管道、设备安装为2年;
5。装修工程为2年。
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建设单位与业主在购房合同中约定。